2月22日,海曙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清林闲庭新建学校工程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据悉,征收范围为东至农地(不含)、铁路沿线,南至环城北路,西至青林渡路,北至新星村临时过渡房(不含)。具体门牌地址为环城北路西段850号。
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0.5万平方米(不含未经登记建筑),征收总户数约3户。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非住宅房屋补偿原则以货币补偿为主。本项目提供了宁波市海曙区内的白云街231弄7号、民丰街29弄50号,大梁街48号<11-1>-<11-17>,以上房屋为办公用房;三市路7号,新典路168弄1-3号,新典路168弄6、7号,县学街145号,以上房屋为商业用房,作为产权调换房屋,征收部门也可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调剂其它非住宅用房作为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被征收人需按规定结算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
来源:海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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