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背景
为推进新星地段开发建设,提升发展品质,塑造城市形象,经批准,对《宁波市新星地段(HS02)控制性详细规划》(HS02-03-05地块)进行局部调整。
2、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地块为新星地段HS02-03-05地块,具体位于北至新星路、东至江星路、南至蔡江河沿河绿带、西至双杨河沿河绿带,用地面积约0.92公顷。
3、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内容主要涉及容积率等地块控制指标。
调整前HS02-03-05地块为商业金融用地(C2),容积率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50m。调整后HS02-03-05地块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容积率3.25,绿地率3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80m。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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