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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限售时长!宁波升级版基础人才购房补贴新政实施!附政策全文
来源:乐居买房2022-11-07 12:40:30

近日,宁波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委人才办等部门发布了新一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办法,从多个方面优化完善了人才关注的政策经办流程,提升人才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升级项目包括:

一、线下“跑窗口”环节取消。依托数字化赋能,政策申报也将更加便捷,资格审核更加智能精准。申请人全部线上提交申请和相应材料,不需要跑窗口

二、家庭购房要求适当放宽。对于“结婚影响资格”这一问题,本次补贴申领增加了“资格认定”环节,申请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即可提出“资格认定”,对其婚姻、名下房产等资格进行确认和固定,避免申请人在等待交付期间因结婚等因素影响补贴申请资格。

三、限售规定适当放宽。本次政策对享受购房补贴房产的限售政策均统一按照宁波市有关限售政策执行,限售期有所缩短。”据了解,该政策适用对象也包括已按照老政策享受过购房补贴的房产。

四、增加期房资格认定环节。对于购买期房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青年人才,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先进行“资格认定”再申请购房补贴,或者等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直接申报购房补贴。

五、放宽受理时限,不再限制半年的办理期限。对自上一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因人才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半年内未及时申请,导致的无法受理等情况给予了再次补办机会。所有因逾期未办购房补贴的人才,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按原政策规定补办。

附件:

各区县(市)基础人才购房补贴受理联系方式

政策内容全文 :

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 高校毕业证书(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包括取得 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 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在宁波 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引进后在甬累计缴纳社保满 6 个月后可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 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 8 万元。 

(二)适用对象 在我市的市本级和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部 省属行政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其他用人单位(包括企业、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驻甬部队等,须在宁波市 内税务登记注册)工作和灵活就业的人才。

(三)申报流程

1.购买现房的,需在缴纳契税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申报。

(1)填报申请资料。申请人在“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 系统”PC 端(hrs.nbrc.com.cn,以下简称服务申报系统) 或宁波“人才码”移动端中“基础人才购房补贴(现房)” 模块申报,填写相关信息,根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彩 色扫描件或高清拍照件。

(2)初审。按财政负担归属原则由市服务总窗或区(县、 市)服务联盟窗口初审。

(3)复核。初审通过后,市服务总窗报市人力社保局 复核,区(县、市)服务联盟窗口报所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复 核。

(4)资金拨付。复核通过后,按相关流程划拨至申请 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下同)。

2.购买期房的,分为资格审核和补贴申领两个阶段进行。 

(1)资格审核阶段 ①填报申请资料。申请人取得期房网签备案信息后在 “服务申报系统”PC 端或宁波“人才码”移动端“基础人才 购房补贴(期房)——资格审核”模块申报,填写相关信息 后,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拍照件。 ②审核。按财政负担归属原则由市服务总窗或区(县、 市)服务联盟窗口初审。 ③资格确认。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系统形成资 格确认书,并以此作为申领购房补贴的依据。

(2)补贴申领阶段 ①填报申请资料。申请人在资格审核阶段网签备案的期 房正常履约,缴纳契税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在“服务申报系 统”PC 端或宁波“人才码”移动端“基础人才购房补贴(期 房)——补贴申请”模块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的原 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拍照件。 ②初审。按财政负担归属原则由市服务总窗或区(县、 市)服务联盟窗口初审。 ③复核。初审通过后,市服务总窗报市人力社保局复核, 区(县、市)服务联盟窗口报所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复核。 ④资金拨付。复核通过后,按相关流程划拨至申请人社 保卡金融账户。

(四)申报材料 (*为必传)

1.二手房或已交付的期房(未做过资格审核) ①《基础人才购房补贴配偶知情同意书(资格认定)》(* 已婚人员提供。请在系统中打印,需配偶签字。)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学历人才提供) ③学历证书及高级职业资证书(*技能人才提供) ④婚姻关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提 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房屋归属的相关证明) *⑤《宁波市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或《浙江 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⑥不动产权证 *⑦契税发票(“税种”为“契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完税证明》) ⑧补充材料 备注: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部省属企业的申报人 员需在“补充材料”中上传“个人医保参保证明”,打印方 式:浙里办-浙里医保-我要查询-个人缴费证明打印-下载 48 个月参保证明。

2.期房(资格审核): ① 《基础人才购房补贴配偶知情同意书(资格认定)》 (*已婚人员提供。请在系统中打印,需配偶签字。)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学历人才提供) ③学历证书及高级职业资证书(*技能人才提供) ④婚姻关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提 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房屋归属的相关证明) *⑤《宁波市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或《浙江 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⑥补充材料 备注: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部省属企业的申报人 员需在“补充材料”中上传“个人医保参保证明”,打印方 式:浙里办-浙里医保-我要查询-个人缴费证明打印-下载 48 个月参保证明。

3.期房(补贴申领,已做过资格审核的): ①《基础人才购房补贴配偶知情同意书(补贴申请)》(* 已婚人员提供。请在系统中打印,需配偶签字。) *②不动产权证(请上传日期页及信息页) *③契税发票(“税种”为“契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完税证明》) ④补充材料 备注: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部省属企业的申报人 员需在“补充材料”中上传“个人医保参保证明”,打印方 式:浙里办-浙里医保-我要查询-个人缴费证明打印-下载 48 个月参保证明。

(五)其他事宜 

1.在甬创业就业,指在甬缴纳社保。

2.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 和技师学院毕业生,须在毕业前已经获得高级职业资格(技 能等级)证书。

3.房屋产权由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或申请人配偶持有的, 可由申请人全额享受购房补贴。

4.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申请者按产权比例享受购房补贴。

5.人才申请资格审核及申领购房补贴时须在甬缴纳社保,每人仅可享受 1 次。

6.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须为住宅,宅基地自建房、商用 产权房以及拆迁安置房、大龄青年房、农居房等政策性住房 不能申请购房补贴。

7.本细则所述购房时间,增量房(一手房)以合同首次 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 准。

8.人才享受购房补贴的资格认定,以申请受理时查验有 关条件资格结果为准。

9.申请人以期房方式申领购房补贴,资格审核阶段和补 贴申领阶段就业创业情况发生变动的,以补贴申领时的工作 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为社保缴纳地)为准根据财政负担原则 由市服务总窗或区(县、市)服务联盟窗口归属受理。

10.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房产,按照宁波市有关限售政策执行。

11.基础人才在 2022 年 7 月 24 日(含)前购买期房尚 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按本细则办理。

标签: 购房 社保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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